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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17, 2010

The Pursuit of Love, 以及写作的难题

坦白与自恋之间只是一线。越 specific 就越 universal,话是这么说,但并不是所有的自言自语都能引发别人的共鸣。

但是,跟自己隔一层,又怎能让别人靠近?

我之所以对这本小说有这么强烈的直觉反应,说不定是因为 It takes one to know one. 一个习惯用距离保护自己的人,跟自己的距离。

只不过,我的人生是反过来,走 Fanny 的道路,幻想 Linda 的历险。但是,两个女角色说到底是同一个人。

前阵子在广播上听到几个人讨论 Per Petterson 的小说 Out Stealing Horses。其中一个人说他不久前采访过作者 Petterson,Petterson 说:写小说的时候要写到痛,痛到肉,才能知道是写到点子上了。("When you are writing fiction, you don't know that you've really done it until it hurts inside.")

没有勇气写到痛,或者也许根本无痛可写的人,是否没有文学的希望?

3 comments:

Unknown said...

我觉得吧,你对文学的定义好象有些偏高。诚然写出伟大作品的作家一定会有意无意对自己深刻挖掘,可伟大作品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文字,象大部分的侦探小说。打个比方,目前写粉红言情穿越作品的那些人,写到痛的能有几个呢。

倒不是为Mitford辩解,她也不是我多么喜欢的作家 :) 哪天你批评起AMS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哈哈哈。

Little Meatball said...

没错,我也爱看伟大之外的小说。不过,伟大与否并不是我想讨论的主题,而是一点让人害怕的 self-recognition. 当然 Nancy Mitford 离伟大也实在太老远了。

我没想清楚就拿出来说的意思是,写到痛的东西,看着痛的东西,有时候怎么很有快感呢?看什么东西哭一场之后觉得好爽。痛快痛快,难道两种神经中枢真的离得近?很少有看完哭一场,然后说,哇, 好烂!

Little Meatball said...

我很想写intimate, 有力量的故事,但是下不去手。当然原因跟Mitford不同,只是联想到自己,我很怕一辈子也是写这种浮面而隔膜的fl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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