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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2, 2010

极端

今天barb感叹说:你好极端,喜欢的作者拼命夸,不喜欢的作者被你痛扁。

我想想这是一个自我过滤之后的现象。大部分的作者引发不起什么强烈反应 (visceral reaction),所以看过就忘记,也不会在他们身上浪费口舌。只有那些引起强烈的正面和负面反应的作品才会让我跳出来抒发一下。

遇到强烈喜欢的,例如 RL Stevenson 或者 AC Doyle 这种,即使清楚地看见他们有缺陷和不足,我也懒得去讲。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推荐他们的作品,或许我还会友情提醒一下,写的都是扁形人物哦,思想和主题不深刻哦,失望不要来找我哦;如果只是发发感慨,就记录下爱在哪里就好了。

遇到强烈讨厌的,多半是按了我的某个敏感按钮,让我从肚肠里反感,于是揪着不放大发牢骚,控诉一番,至于他们是否也有优点,全面而平衡地评价,三七开还是四六开,实在有违我的任性暴躁的本性,还是不要勉强了。

侧面也看出,喜欢或者讨厌文艺作品,近似喜欢或者讨厌谈恋爱对象,没感觉的转脸就忘记了,有较强感觉的都是感情用事,都是某一两个特征激发了强烈的爱憎反应,跟讲理与计算毫无关系。事后再讲理解释为什么会憎厌张三而痴迷李四,都只是替感情反应放放马后炮而已,编一套说法,可靠之程度可圈可点。所以,恋爱与读闲书都不是可以理智地加减综合分数 (balance sheets) 的情况,因为激发感情反应的往往只是很片面很直觉的东西,有时候,一个缺点足以淹没十个优点。

4 comments:

TZ said...

好吧,我看完了想到了肥莫。

Little Meatball said...

肥莫那就是一九开!基本上全是缺点没有优点,唯一的“优点”是有种奇异的无法解释的诱惑力,除此之外这个人真是差劲到极点...

Unknown said...

我现在想或许你才是比较正常的一个,我就比较面目模糊,很少有极端的看法,极端厌恶或喜爱的人、作者。我看任何一个人一件作品,都是分解、综合,区别是正向打分的多少。譬如陈丹青那篇文章,我打八十分(但八十分只占文章的百分之三十字数);毛尖那篇人头马,我打六十分,百分之四十我不赞同(理由跟你和蚕一样),但百分之六十言之在理。现在你们在谷里评论,我都有点不明白大家为啥这么激动,不就是看看两篇有关联有对照所以有趣的文章吗?

我怀疑这一是天秤座的天性(客观平衡中庸),二是职业病。所以很少有象你那么直接率真的感情,我杨过的天性被工作磨灭了不少啊。

Little Meatball said...

嗯,写这个的时候我想的不是毛尖而是金庸。

我认为不是性格的差别而是敏感点的差别。有些事儿(buttons)特别触动我的强烈爱憎;有些buttons特别触动你的强烈爱憎。当这些buttons不交集的时候,就会觉得奇怪。黄耀明、郭富城、迈克,或者某些让你特气愤的人和事,在我看来也差不多是冷静中庸客观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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