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ong of Ice and Fire 系列中死人之多,之干脆,是有名的,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作者每杀一个笔下的人物都让读者感到仿佛耳光一下一下打在自己脸上火辣辣地痛,甚至连反派角色之死,都让人念念不忘,五味陈杂。
曾有影迷半开玩笑地说,星球大战里的好人们两炸死星,成千上万的建筑工人陪葬,乔治卢卡斯眼皮也不眨一下,真够恶毒的。小人物微不足道,在打打杀杀的故事中只不过是弹指之间而已,好人坏人都不在意,也毫无后果,大家过后一抹脸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但 GRRM 不一样。所有的死亡都是有后果有代价的,即使是个屠夫小弟,被高高在上的王子挥挥手叫打手去杀了,三本书之后,他的名字仍被记得被提起。A Song of Ice and Fire,至今四本里被作者杀了的人物,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有些重如泰山有些轻如鸿毛,但是 GRRM 的态度和写法,唉,除了莎士比亚我一时也想不出有可比性的其他作品。
读者回首,印象最深的死亡主要集中在各个阶段中的主角和次主角之死上,但是有时候书里的小人物之死更让我受不了。例如 Syrio, Yoren, Maester Lewin,屠户小弟,Arianne Martell 的情人,巾帼骑士 Dacey Mormont,the Red Viper,多得数不过来。GRRM 能三言两语把一个配角写活了,然后手起刀落咔叉干掉,让人心里一落。我看到第四卷都不能习惯到无动于衷。他并不因为人物是小角色,地位低微,就写得马虎潦草,即使是只有两三场戏的人物,也会叫读者记住他的生死。
这么写特别能表达战乱时期危机四伏人命不值钱的惶恐不安感,上至王公下至草民随时都会死于非命,这是在其他 genre fiction 里极其罕见的手法,让读者保持着极大的不安全感。这也是一种非常浪费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要介绍一个人物,培养出读者对他的感情和认同,需要花不少力气、篇幅、脑筋,下手杀死之后就不能再用了,写新人物需要另起炉灶;所以一般的作者决不会这么快速而大量地杀人---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GRRM 这么干,可能是因为他脑子里的人物太多,写不过来,他也不怕写光了。可是也太狠了。
5 comments:
GRRM以前都写过什么,这套书总有些基础的吧,难道突然就横空出世了?好奇那么多人物的原型从哪里来的,单靠想象难免雷同。
GRRM写过电视剧Beauty and the Beast,就是Linda Hamilton主演的那个剧,中国还引进过呢。这套书大部分的灵感来自英国的玫瑰战争历史,House of York vs. House of Lancaster。我对历史不熟,具体有多象也说不上来。
刚看到有(第五卷)书评警告读者做好思想准备"take a beating"。嘻嘻,看这套小说的读者真是经常要take a beating的。
玫瑰战争我也单知道个名字,具体细节完全不熟。
上次去参加一个婚礼,男方客人佩红玫瑰,女方的戴白玫瑰,以示区别。有人立刻说:war of the roses?笑得我。
玫瑰战争的知识我是从两部作品里零星捡来一点:Stevenson 的历史小说 The Black Arrow 和莎老头的理查三世。
写到后来,GRRM 扩大了故事的范围,又呼啦啦加进很多 exotic 的成份。只剩两本了,不知道他怎能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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